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公告 > 通知公告

关于办理博士后进站就业手续变更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3-15 浏览量:2396 二维码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》(国办发【2015】87号)、《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改进博士后进出站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博管办【2018】121号)文件规定,应上级部门要求,为协助应届博士毕业生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,自2019年3月1日起,我校变更相应就业手续办理流程,为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博士后进站成功人员办理相应派遣手续,现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博士后进站办理报到证流程

 

二、所需材料

1、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(申请人需到中国博士后网站自行打印,加盖博士后进站接收单位公章);

2、就业协议书、就业推荐表

1)如接收单位无需签约,请毕业生携带空白就业协议书、就业推荐表提交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;

2)如接收单位需要签约,请毕业生将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就业协议书、就业推荐表提交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、应届毕业生需按照以上流程,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方可申请办理就业手续。

2、请毕业生认真填写毕业去向,确保户口和档案信息无误,学校将根据户档信息为毕业生申请制作报到证手续。

3、报到证领取时间:工作日的每周三之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,下一周周一可领取报到证;寒暑假办理以具体通知安排为准。

4、报到证长期有效,请毕业生妥善保管。

5、本通知适用于2019年3月1日以后应届博士毕业生办理博士后进站的手续;2019年3月1日之前已完成博士后进站手续的,仍按原方式执行,手续不再变更。

6、如有特殊情况,以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解释为准。

联系人:刘春

联系电话:62332010

 

招生就业处

2019年3月1日